近日,五莲法院洪凝人民法庭、高泽人民法庭、市北人民法庭分别受到辖区党委政府表彰。
洪凝法庭被洪凝街道党工委、洪凝街道办事处表彰为“二〇二四年度民生服务先进单位”,被中共石场乡委员会、石场乡人民政府表彰为“二〇二四年度为民服务先进单位”。
高泽法庭被中共高泽街道工作委员会、高泽街道办事处表彰为“2024年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秀单位”,被中共许孟镇委员会、许孟镇人民政府表彰为“2024年度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被汪湖镇党委、汪湖镇政府表彰为“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先进单位”。
市北法庭被中共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表彰为“二〇二四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被中共户部乡委员会、户部乡人民政府表彰为“二〇二四年度服务地方发展先进单位”,被中共叩官镇委员会、叩官镇人民政府表彰为“2024年度民生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2024年,五莲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平安综治建设,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工作,深化“暖心诉服”品牌建设,践行“案件到我为止”理念,常态化组织法治宣传基层行,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街头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两处法庭获评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