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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7日

一、引言

2021124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应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趋势,更是新时代下贯穿立法、执法、司法活动的基本价值准则。而法治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时刻以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作为奋斗的终极目标。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了深刻阐述,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基本权利。随着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数字化浪潮席卷而来,大数据成为了当今智能化发展链上的关键一环,不仅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也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但与此同时,由于个人信息潜在的商业价值以及利益驱使,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出现了乱象丛生的现象,网络运营商过度获取个人信息,违反诚信原则,不惜侵犯他人隐私进行牟利,不仅使人民群众遭受人身、财产等方面的损失,还给国家金融带来威胁,严重影响大国形象。

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现状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个人信息安全关乎你我,涵盖社会各行各业,小到个人家庭,大至国家安全。如今人脸识别技术已广泛普及,无论是手机解锁、消费支付,还是交通出行,刷脸已经成为当下最快捷的付款方式。记者曾多地实地暗访,顾客通过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时,在毫不知情情况下,人脸信息已被无声收集。而通过这些收集的人脸数据不仅可以准确定位到消费者的行踪,还可以将消费者进行分类编号,甚至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得出消费者的年龄、心情等数据。商家根据他们获得的数据,对顾客进行喜好分类,从而使用不同的营销策略和商品报价。

很多大学生和求职者习惯通过各种招聘网站发布简历、求职信息等。在今315晚会中也揭露了智联招聘、猎聘网、前程无忧等多个招聘平台上存在个人简历信息泄露问题。企业用户支付不同费用即可下载获取不同级别的信息。而企业用户注册时伪造资质也可通过申请,乱象丛生。这样的监管漏洞,让很多不法分子非法获取信息后进行交易,严重侵犯了求职者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周汉华曾提到:几乎所有的网络犯罪,它的源头都是和个人信息的泄露、滥用有关系。现阶段,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上升最快、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之一。犯罪分子们正是通过购买网络中泄露的个人信息冒充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山东临沂徐玉玉案,诈骗分子用所谓的“2000元助学,一步步引诱徐玉玉将父母借来的9900学费转入对方账户,最终导致惨剧发生。清华大学教授刚签完售房合同,回家后立即就接到诈骗电话,称其漏缴各种税款,各种利害关系描述下,被害人一步步中计,最终1760万全部被骗走。而让受害者信以为真,让骗子足以得逞的,正是非法泄露精确无误的个人信息。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化途径

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

个人信息权是人格权的一部分。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将个人信息权纳入宪法的权利范畴之内,以宪法加强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202111日起实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才能收集;《刑法修正案(九)》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扩大了犯罪主体和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范围,2017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作了具体规定,其中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等行为即构成情节严重,这些规定体现了刑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力度和精准度。  

20211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衔接了民法、行政法、刑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立法精神,设置了严格的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破商家数据垄断与霸权,树立公民信息安全屏障提供了法律支撑

(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执法监督

如今各类App软件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况屡见不鲜,大数据杀熟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甚至有企业通过数据做行业垄断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执法联动,共同守护公民信息安全。

国家公安部下设有专门负责网络安全的部门,近年来侦破了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针对市场上存在的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加强行业领域监督,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查处,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倒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及各地网信部门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安全评估,网信办在20215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App非法获取、超范围收集、过度索权等侵害个人信息的现象,组织对短视频、浏览器、求职招聘等常见类型公众大量使用的部App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测,发现了若干问题,并要求相关App营者在限定日期内完成整改。

(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民信息安全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不法分子在对个人信息的获取手段上,欺骗性、迷惑性、隐蔽性日益增强,智能型犯罪成本低、收益高的现状也会加剧个人信息侵犯的多样性这也就给我们的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提升专业能力的同时,要尽可能多的掌握各种电子数据技术,不断总结审判过程中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工具及手段方式,结合犯罪的性质、情节及所起的犯罪作用等综合认定,经常与兄弟单位沟通此类案件审理经验,同时加大对被侵权人提供支持、协助调查、法律援助的力度,也是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的有效途径,在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的同时,向每位受害者及时普法。强调公民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养成非必要不提供”“非自愿不提供的习惯。提醒公民增强维权意识,当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筑牢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墙,充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人民主权,个人信息保护要果断按下法治键,这就要求公民提高法治意识,加强与社会多元合作,同时国家不断完善立法、执法、司法体系,才能实现网络社会秩序的规范,为社会与国家的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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