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责任和信仰用心审判---高凤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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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30日 | ||
《带着责任和信仰用心审判》 高凤淑 美国著名的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曾经做过一篇非常著名的演讲,演讲的题目叫做《我有一个梦想》。是的,大到我们的国家、小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大学毕业时其实面临着很多就业选择,但我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法院,选择成为一名法官,因为当法官是我从中学时代就有的梦想。参加工作到现在,一直在民事审判一线。民事审判既是一项法律工作,也是一种群众工作,“用心审判”是我从事二十年民事审判的最大经验和收获,“法律信仰”则是我坚守民事审判一线的最大动力。下面我就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跟大家分享我办案的几点感悟和体会。 我的第一点感悟:以民为本 收获群众满意 鲁迅先生曾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作为一名普通的法官,我们不会有那样轰轰烈烈的事迹,也不会有那样惊天动地的壮举,但至少有一点我们可以做到,那就是—把人民放在心上。法施于人,虽小必慎。民事案件虽然大部分是家长里短的纠纷,却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和谐,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民事审判的终极目标。 2012年,我承办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张某开私家轿车,载着妻子和女儿在张博路上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妻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死者的父母,也就是张某的岳父、岳母认为是女婿开车不慎,才造成了女儿的死亡,于是将张某和保险公司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庭审时,张某的女儿也被带到了法庭,5岁的小姑娘紧紧地抓着爸爸的衣角,怯怯地看着爸爸和外公、外婆在法庭上激烈的争吵。一个五岁的孩子,不但要承受失去妈妈的痛苦,还要眼睁睁地看着亲人们反目成仇!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帮助他们化解仇恨,挽回亲情。我首先找到了张某。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张某没说几句话就掉了眼泪:“事故是我的责任,但我也不愿发生啊,失去妻子,我心里就好受吗?女儿天天哭着跟我要妈妈,可他们一点也不体谅我的心情!”当我特意把女婿的话转达给二位老人时,他们低着头,没有回应,但从他们的眼神中,我看到了希望,于是进一步劝说道:“我能体会二老失去亲人的痛苦,但咱们还得往前看,为活着的人多想想,不能失去了女儿,再失去外孙女?如果为了赔偿金把活着的亲人变成仇人,那才是真正的痛苦和绝望!”一番话语,二位老人颇有感触。之后,我反复做双方的工作,案件终于顺利调解结案。 人与人之间,哪有过不去的坎儿。审判一线多年,我深刻体会到,案件本身所涉及的问题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还有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问题。法官不仅仅应该是精通法律的专家,也应该是通晓人情事理的练达之人。“春风化细雨,枝叶总关情”。只要我们心里装着百姓,以民为本,为民司法,用心去倾听、去沟通、去裁判,就能获得百姓认可,群众满意。 我的第二点体会:赤子丹心 守护法律信仰 法在民心,一槌千钧。一个案件对于法官来说,只是承办的无数案件中的一件,但对当事人来说,这也许是他一辈子经历的唯一一次官司。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往往无形中多了一个对法律不信任的人,而维护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会增加一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对社会的信心。 2015年年底,6名农民工将一家煤焦油厂的业主告上法庭,要求该业主支付他们挖煤焦油的劳务费共计5000余元。庭审时,6名原告提供的证据让我哭笑不得,就是他们挖煤焦油时穿的衣服、胶鞋。显然,原告的证据明显不足,他们的诉讼请求依法将无法得到支持。但是,凭借办案经验和直觉,我知道煤焦油厂的业主是在赖账。庭审后,我多次打电话给煤焦油厂的业主,劝说他能够诚信履行法律义务,但他不为所动。眼看春节将至,如果不帮这6名劳务工讨回血汗钱,很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于是我决定去被告单位和业主当面谈,案件或许还有一线希望。被告开办的煤焦油厂在周村的郊区,去的那天正好下起了大雪,一路上路滑难行。事实证明,困难和机遇总是结伴而来。也正是我们顶着风雪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的诚心感动了煤焦油厂的业主,经过沟通他承诺春节前一定兑现六名劳务工的工资。 在法律的天平上,不但写着公正,也写着责任。法官不仅要有对待当事人的诚心、真心,而且还要有解决问题的耐心和决心,有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心。试问,我们哪个法官没有过深夜因为某个案子无法入睡的时候,哪个法官没有过因为某个案子踌躇无措的时候,哪个法官没有过累到无力仍然咬牙坚持的时候。那是因为,对于法官来说责任不只是重任,更是一种信仰。 我的第三点体会:操守情怀 传递司法温暖 法院是维护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仅靠法院一家孤军作战,是无法满足社会对司法的需求的,有些案件的处理需要我们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协同联动,合力解决。看似山穷水尽的案件,却也可以迎来柳暗花明。 贾某于1985年以农民轮换工的身份到淄川某国有企业工作。1988年贾某发生工伤,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为贾某落实了工伤待遇,按月给贾某发放伤残津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岗工人的月工资收入已是数千元,而贾某的伤残津贴仅调整为每月600多元。贾某的妻子在其工伤之后便跟他办理了离婚手续,贾某膝下无子无女,只有年近80岁的老父亲和他一起生活,日子过得确实有些凄惨。几年来贾某多次进京上访,要求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敦促用人单位为其提高工伤待遇。在未获处理的情况下,贾某来法院要求立案处理。但是,贾某属于老工伤,由于其是农民轮换工的身份,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其工伤待遇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最终,贾某的问题纳入由区委群工部牵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贾某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共同参与的矛盾联动处理网络。经过多家部门合力协调,用人单位同意将贾某的伤残津贴调整至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贾某也表示接受。 良知是职业操守,良心是法官情怀,两者缺一不可。常年的一线工作,让我对司法也有了自己的理解:法律从来不缺人情味儿,做法官既要信守司法的原则性,一碗水端平,还要讲求情理、灵活性。有时,对于当事人来说形式上的公正判决似乎并不是最主要的,能够从根源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更为重要。要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人情味,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我的第四点体会:一身正气 彰显法官庄严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果说,公正司法是审判工作这方水土中坚如磐石的顶梁柱,那么廉洁司法就是审判工作这方水土的汩汩清流,灌溉着法院人耕耘的土地,丰盈着审判者思想的源泉,为司法工作带来清澈见底的活水,奔流不息。 “公生明、廉生威”,要想成为一名让当事人信服的法官,就必须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为此,我始终不忘时刻告诫自己要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法官的舞台不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不在七彩斑斓的霓虹灯下,也不在高谈阔论的喧嚣声中。法官的舞台只在庄严地法庭之上,只在高悬的国徽之下,只在清脆的法槌声中。 21年的基层审判实践,让我深深地感受到,法律不是万能的,需要我们用"心"去补缺。用智慧定纷止争,用法律实现正义,我将保持法律人的初心,带着责任和信仰,继续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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