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山东法制报》高额返利诱骗老人投资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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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16日 | ||
近日,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养老诈骗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被告人宋某某在担任山东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淄川分公司,马某任该公司淄川分公司业总监期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公司的养老获得高额利息为名,通过参观考察、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采取前期及时返现,引诱更多人员投入巨额资金后,不再返现,吸收存款总额3100多万,返还本利340多万,2700多万没有返还。在200多名被害人中,大多为老年人,他们拿出的都是压箱底的养老钱。 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法官除了审查大量的证据,核对相关信息,依法对被告人处以刑罚外,还加强与公安、检察的联动,积极追赃挽损,共追回赃款100万元,全力减少老人的损失。同时,对该公司涉及养老诈骗的其他人员进行彻底刑事追责,目前,又有2名涉案被告被公诉至淄川法院,涉案养老公司已被另案提起公诉 在反养老诈骗工作中,淄川法院不仅关注造成危害后对犯罪分子的惩处,更注重事前的预防,全力打好反养老诈骗“组合拳”,组织法官深入村居、社区进行反诈普法宣传,尤其是加大对农村留守老人的守护,讲解法律知识,结合养老诈骗典型案件,帮助老人剖析常见骗术的套路。组织开展反养老诈骗网上直播活动,向老人普及网络知识,揭露网络诈骗真相,用司法力帮老人看好养老“钱袋子”,守护最美“夕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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