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经破产企业管理人申请,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批准《合并重整计划》,山川系八公司破产重整案顺利审结。在审理山川系八案中,我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强府院联合,积极盘活破产企业资产。通过破产重整,收回破产企业应收账款2693万元,成功化解不良资产14.47亿元,盘活存量资产7.58亿元,切断担保圈债务数额14.27亿元,安置职工520人,盘活工业用地817.7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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