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辖区人口69万,辖区面积1000平方公里。现拥有洪山法庭、龙泉法庭、太河法庭、昆仑法庭、双杨法庭、寨里法庭六处派出法庭。 洪山法庭位于淄川东部,现管辖洪山镇、镇,辖区面积331.48平方公里,人口16余万人,共计127个村(居);龙泉法庭位于淄川区东南平原地区与东部山区结合地带的龙泉镇政府驻地。辖区包括龙泉镇、西河镇,111个村居委会,辖区总面积251.11平方公里,总人口12.14万;昆仑法庭,辖淄川区昆仑镇 、岭子镇,辖区人口10.8万,辖区内有43个行政村,2个居民委员会;双杨法庭管辖双杨镇、淄川经济开发区,70个自然村和居民委员会,辖区面积122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6万,流动人口4万;寨里法庭位于淄川区寨里镇,管辖寨里镇、罗村镇内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审理、执行工作,并于罗村镇设立法官便民工作站一处。辖区面积182平方公里,人口11万,有72个村居,2个居委会、2个社区。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能:依法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和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执行本院的、上级法院交办的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等。 |